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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凌晨。

 黑眼圈。

 我的脑细胞。

 死了一半…

 以上绝非什么传说中的梨花体,而是某人这十数天内的真实写照…

 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自第一篇文完成后,某人的脑中就模模糊糊有了接下来四五个故事的雏形,并且作为一个菜鸟,已立志要尝试除了华丽文之外的多种文风(不敢写华丽文是因为某人知道自己的文笔这辈子都华丽不起来)。除了中间不受控制地跳出一篇文,某人基本上还是按部就班。按顺序该写到这文了,风格也早计划好为幽怨诡异文,照时间却又到了“花与梦”的赛期,而且主题竟然还是——运动会!

 于是乎,原本只是想写一个妖怪女与人类男的幽怨诡异文的,只好改成了眼下这篇恶搞文(呜呜呜,我的幽怨文呀——)。把背景与另一篇文扯到一块是因了某人喜欢的一个作家爱写系列的习惯(真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习惯),但为什么连两篇文的女主角个性都有些相似呢?并且这还是我苦苦矛盾了几天才含泪定案的性格——无他,只因女主角的个性早在多半年前就设定好了,在某方面偶真是个无药可救固执的人啊!

 不要怪偶了,我的脑细胞能将妖怪与运动会扯到一块就已克尽职守了,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重设一个个性,再说我对人物描写本就很不在行。

 重读这篇文的感觉,用一个人的口头禅来说就是:“真是无比闹腾的一篇文啊!”几乎把我认识的妖怪都给进去了。之前总是听人骂某些奇幻文的作者“假奇幻之名行言情之实”当时有些为小言抱屈,如今一写之下,发现,汗,我是不是矫枉过正了,成了“假言情之名行奇幻之实了”?可是妖怪呀,运动会呀,谁能告诉我还能怎么写啊?(某人精神崩溃地语无伦次中…)

 不是没有矛盾过的:花雨究竟有没有开奇幻的专栏,我还是往那投好了?But!你有听过以运动会为主题的奇幻文吗?唉,又是一篇像泼出去的水似的文。

 唉,虽然我写的文中将近一半是恶搞文,但那却是我最怕写的风格——极伤脑细胞,而且一不小心就把麻当成了有趣(唔,极度怀疑这篇文中有一半就属于此类),所以在写到某些片段的半夜,某人会突然抱头狂叫(我家阿母老豆竟然还没得神经衰弱真是不可思议,不愧是我心目中生命力惊人的小强!),汗,真是歇斯底里的十几天呀。

 唉,不说了,看文吧…  m.5Xx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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